粤海饲料: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快看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055
【资料图】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李学尧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
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独立董事李学尧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将
于 2023 年 6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大会中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
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学尧先生,其基本
情况如下:
李学尧,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1999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国际经济法专
业,获得学士学位;2002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理论专业,获得硕士学位;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2005 年至今,就职于上海交通大学,历任讲
师、副教授、教授。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与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三)征集人声明:本人李学尧先生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
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四)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公告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
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
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针对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关事宜的议案》。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5 月 23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54)
三、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
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表决
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3年5月31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
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
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
书”)。
第二步:委托表决的股东向公司证券投资法务中心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证券投资法务中心签收授权委托
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表决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
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
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投资法
务中心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表决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2号
收件人:冯明珍、黎维君
电话:0759-2323386
传真:0759-232338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表决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对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
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委托表决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
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
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
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
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表决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
处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
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
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
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但其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征集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授权委托,表决结果以该股东提交
股东大会的表决意见为准;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
托无效。
由于征集表决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
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
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
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学尧
附件: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
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全文、《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表决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学尧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
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
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个人委托的须签名;单位委托须
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征集人仅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提案征集表决权,若委托人同时明确对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由征集人按
委托人的意见代为表决;若委托人未委托征集人对其他提案代为表决的,由委
托人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委托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
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签署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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